中山: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
10月13日下午,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同意将《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主持会议。
决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中山企业家日”的议案,表决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的决定》。
会议认为,设立“中山企业家日”,有利于整合全市资源,发动全社会关心关爱企业家,共同参与企业家队伍的培养培育。同时,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有利于增强广大企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各方企业家关注中山、走进中山、投资中山。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始终坚持‘制造业立市、强市不动摇’,中山企业数量现已超过20万户,涌现了一大批有胆识、有魄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优秀企业家”。冯镜华说,设立“中山企业家日”,可以从制度层面对企业家予以肯定褒扬,推动全市共同参与企业家队伍的培养培育,打造竞争力强的招商引资格局。
设立“中山企业家日”,也是呼应民之所盼。冯镜华介绍,中山的企业家们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希望能够加快优化中山市营商环境,抢抓“深中一体化”融合发展以及深中通道即将开通的历史性机遇,推动中山企业做大做强。在中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也有代表提出,希望中山设立企业家日,以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企业家创业创新。今年7月,21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通过“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向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设立中山市‘企业家日’非常必要”的意见建议。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冯镜华说,通过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方式设立“企业家日”,是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体现,也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具体现实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审议《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此外,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议案,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会议认为,编制《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是中山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将有效解决以往权属用地没有规模覆盖等历史土地问题,助力打造高效交通网络,增强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有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要,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中山市政府要继续保持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省和市的重要战略举措,不断深化完善规划成果,高质量完成规划成果报批工作。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审查意见、报告和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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