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作价入股土地)
原标题: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作价入股土地)
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作价入股土地)
1.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作价入股土地)。拟作价入股地块,目前权属登记在中山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名下,位于中山市岐江公路93号,称为“93号”的土地证,土地证号为:粤2018中山不动产0141409号,面积:109251㎡,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存在未达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未取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等问题,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上述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向相关部门缴纳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等),转让方仅负协助义务,关于附件中所列明的93号土地存在问题是否解决的后果、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自行详细作出相应的风险评估。
2.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41409号)的动工开发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即2020年12月27日前应动工开发),竣工期限两年。
3. 本次标的物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参与受让前需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及相关附件,意向受让方需在交纳保证金前详细阅读《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按照该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条款签订合同,相应的合同条款不再进行修改。
5. 其他详见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荣评报字【2020】第011301号)、《关于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作价入股地块)的交易方案》、《中山市岐江公路93号地块现状》、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京永穗专字【2019】第Y061号)、中山市中仁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仁永智审字(2020)第302001号)等文件。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山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将“93号”地块权属变更至转让方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名下,转让方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再将“93号”地块作价入股到标的企业中山市东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股权变更需达到具备工商、国土等政府部门规定允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达到政府规定的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具备的开发投资强度),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办证时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基础容积≤2.0、高度≤4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需要建公建配套。
现状规划控规条件:容积≤2.5、高度≤36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6%,地块有一条宽24米的规划道路横穿土地。
开发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即2020年12月27日前应动工开发),竣工期限两年。
地块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合所在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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