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路南段(南环路-桃源大桥)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根据《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蓝线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山路:53号、53-1号、55-2号、(一巷)59-2号、(一巷)59-3号、(一巷)59-5号、65号1栋、79号、81号、83号前进、83号(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12号)、85号前进(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11号)、87号(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10号)、89号(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9号)、91号(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8号)、93号(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7号)、97号、101号(留房)(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4号)、105号前进(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2号)2层、115号、159号、163号、167号
临胜街:36号、36号右一、二楼、南一里31号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中山路163号、85号前进(对应临胜街南一里31-11号)。从发布预公告之日起,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了解情况。
二、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及时予以处理。
三、预公告发布之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四、预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部门可按房屋征收政策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联系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5楼
联系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2楼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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