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告字(2020)第07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现发布涉及青浦区,市局2个地区共计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青浦区华新镇华新工业园区41-03地块
东至:新通波塘路,南至: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西至:上海大豪英佛曼纳米材料喷涂有限公司,北至:华志路
临港重装备产业区C09-04地块
东至:天骄路,南至:C09-03地块,西至:C09-03地块,北至:江山路绿化带
临港重装备产业区A05-03地块
东至:奔腾路,南至:项目地块,西至:层林路,北至:金沙路
临港重装备产业区B05-02地块
东至:凯汇路绿化带,南至:雪涛路,西至:相邻地块边界,北至:雪洋路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网站和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0年04月26日在网站和网站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本公告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申请人须提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指定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项目认定文件。
挂牌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土地交易服务窗口(具体地址详见附表一)和网站、网站发布。
(一)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CA数字证书后,登录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受理平台”)进行。申请人请至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版块下载《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并按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凭其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网上受理平台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四)若网上受理平台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网络服务,并及时在网站和网站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土地交易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土地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实施,特对本公告地块现场交易活动作如下安排:
1、现场交易活动采取在线视频方式通过“微吼直播”平台进行。申请人在挂牌截止前在电脑上注册并登陆“微吼直播”账号,并确保所使用电脑配备摄像和拾音功能,安装360极速浏览器12.0版,以及顺畅接入互联网。市场工作人员将在挂牌截止后15分钟内以短信方式向申请人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举行现场交易活动的“微吼”直播间链接地址(即“在线交易厅”)和访问密码。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权受托人须在挂牌截止后30分钟内凭收到的密码进入“在线交易厅”,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进行竞价活动。(具体操作详见《在线视频现场交易活动操作指南》,请至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版块下载。)
2、现场交易活动期间,竞买人如有疑问可拨打交易厅现场热线、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联系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出让合同签约手续。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58823624;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
秣陵路38号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C02窗口
1436号行政服务中心31号窗口
867-871号松江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3楼196号窗口
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1楼C123窗口
121号房地产交易中心1楼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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