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现对以下地块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沙溪镇龙头环村,位于狮滘河北侧,土地面积约1050亩,包含两个地块,地块基本情况及招租要求如下:
农田面积合计为1043.2917亩,非农用地合计8.5508亩(5700.56平方米)(详见附件地块示意图中红线范围),在租赁期内须从事符合农业部门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严格按土地管理规定依法使用;
中标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90万元作为保证金;
建设用地合计15.63亩(10419平方米)(详见附件地块示意图中粉色网格范围),在租赁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农文旅开发项目活动;
中标后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30万元作为保证金;
1、资格要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沙溪镇产业发展目录(2021)》。
2、承租方以项目方案择优的方式遴选。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4楼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
- 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资格初审(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2、初审通过缴纳诚意金50万(开标后作为保证金或原路退回);
3、方案报审(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评审(优先考虑产业带动性);
5、结果公示(镇政府官网公示3日);
6、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缴纳保证金。
1、地块现状以实地为准,规划条件详见《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附件:中山市沙溪镇龙头环村禾叉涌面积测量示意图
1、公告同步发布于“沙溪镇政府网”()及镇政务公示栏。
2、承租人需自行核实地块规划限制(如生态红线、本公告蕞终解释权归沙溪镇人民政府所有。
中山市沙溪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附件:中山市沙溪镇龙头环村禾叉涌面积测量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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