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优化调整的通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优化调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对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咨询、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发放及领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其中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含住房证明)设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大厅内B40-B51窗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咨询、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发放及领取设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大厅内B53-B71窗口。
11月4日起,原行政服务中心A区城区二手房交易登记咨询、受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等业务迁移至B区办理。
2.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咨询、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发放及领取
☛中山发布2024年第3号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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