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汇港路西侧临时便道及中山路南侧、白沙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独山港汇港路西侧临时便道及中山路南侧、白沙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
本招标项目 独山港汇港路西侧临时便道及中山路南侧、白沙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港区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独山港汇港路西侧临时便道建设,具体内容为水泥路面2457.95m2、D800钢筋混凝土承插排水管8m、D400钢筋混凝土承插排水管16m、河道清淤135m2、φ89杆D800禁停标志1个;中山路南侧、白沙路东侧80亩土地平整;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土地平整测绘图及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62.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03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157613970@,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03月19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03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4楼开标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4楼(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同步邮寄(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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