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11442000MB2C940480/2021-03929
《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沙工业园区、神溪工业园区 “三旧”改造项目)》批后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沙工业园区、神溪工业园区 “三旧”改造项目)》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1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沙工业园区、神溪工业园区“三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10月29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2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南沙工业园区、神溪工业园区“三旧”改造项目需落实规划用地规模。项目用地不符合《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拟使用我市的复垦腾退规模指标,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局部调整现行规划,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合理调整。
本方案使用拆旧复垦腾退规模38.4226公顷,使用后不突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中山市的拆旧复垦腾退规模总数。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38.4226公顷。
五、批准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宥南村、外沙村、神溪村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神湾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神湾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1.附件1:中山市神湾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doc
2.附件2:中山市神湾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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