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经过研究讨论,镇资产公司拟计划对外招引东凤镇东凤大道南71号工业园的经营项目合作商。
该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9116平方米,折合13.6739亩。建筑物总面积18222.96平方米,包括1幢厂房建筑面积1173.18平方米,2幢厂房建筑面积8459.53平方米,3幢厂房建筑面积3553.54平方米,4幢宿舍楼建筑面积约为1833.46平方米,5幢饭堂建筑面积737.37平方米,简易混凝土和简易棚25个合计2465.88平方米,另有空地2824.40平方米。根据其现有布局和现有设施,可作工业、办公及住宿使用。明细如下:
1、招商项目可经营范围:工业、办公、住宿综合式工业园
2、位置坐落:招商经营项目地块位于东凤镇东凤大道南71号工业园内。
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合法经营,不存在、不隐藏违法违规行为。
2、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工业园的保安、保洁、绿化维护等方案并严格执行。
3、其他经营要求按落实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以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东凤镇政府十楼1009室,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联系人:吴先生。
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