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推介丨中山市翠亨新区1180亩商住混合用地项目介绍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广澳高速(珠海下栅检查站)西侧,东为山丘,南与珠海交界,北面为平顶村。
用途:商住混合用地【见《中山翠亨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商业20%,住宅80%;
容积率:2.0(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查看批复原件);
1、标的地块紧邻珠海高新区,所在的翠亨新区是深中通道枢纽。已经拥有或建设中的深中跨海通道、广澳高速公路、东外环高速公路、深罗高速公路、中开高速公路、深珠城际铁路;横门港区和新中山直通客运港交通枢纽,使该区域进入与深圳、东莞和香港之间的“一小时交通圈”。
翠亨新区与广州南站、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南沙港区的交通了,连成一片,实现了多方式联运,共享广州国家级交通枢纽。能与深圳北站、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及各主要港口的交通联系,共享港深国家级交通枢纽,是珠三角东西两岸交通联系的桥头堡和重要枢纽。
公司股权转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证到公司名下),价格面议。
1、买方根据《中山翠亨新区总体规划》核实该地块蕞新规划调整情况。
2、交易双方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后,查看标的地块的批复文件。
3、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日,向转让缴纳定金人民币5亿元(该款项可在共同指定的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4、合同定金托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公司 %股权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转让方负责完成土地挂牌拍卖的全部手续和程序。
(1)拍卖前5个工作日内,买方需将人民币60亿元拍卖保证金支付至双方设立的资金托管账户,并在挂牌公告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至中山市国土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在标的公司成功竟得标的地块后,按照缴费通知书缴纳土地出让金(约人民币800万元/亩,具体数额以缴费通知书为准);
6、标的公司收到国土部门办理新土地证回执,转让方将剩余股份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同时,买方按照计容积率×楼面单价总金额扣除前期缴纳的合同定金5亿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交易至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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