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本土企业转型升级中山拟发租金补助!
3月4日,记者获悉,《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优质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拟按租赁面积据实核算,
今年1月30日,中山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其中第十二条措施提出“对改造期间搬迁腾挪到我市范围内、租赁迁入地镇街政府指定或认可的厂房继续生产经营的规上企业,给予6元/平方米/月的厂房租金补助,连续补助2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山市的地方经济贡献”。
为落实措施,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补助实施细则,拟通过搬迁腾挪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妥善安置优质企业,合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本土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
按征求意见稿,租金补助拟按租赁面积据实核算,补助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补助面积不超过企业搬迁腾挪前原厂房面积,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山的地方经济贡献。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蕞长可连续补助24个月。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文+/记者 黄凡◆编辑:唐益◆二审:蓝运良◆三审:程明盛◆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2024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开放日
专题|2024年中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与答疑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60575B1-20203854
联系邮箱: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