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阳西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四期)第二阶段用地)》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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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阳西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四期)第二阶段用地)》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15:22:14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阳江市阳西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四期)第二阶段用地)》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预留规模审批表编码:55。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四期)第二阶段用地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织篢农场、塘口镇甶高村及车湖村,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推进阳西产业升级和推动产业完善,打造食品产业集群,建设符合阳西特色的产业平台,以园区发展为机遇,进一步带动周边产业的提升和发展。
本次预留规模的落实地块范围主要用途为工业及交通设施项目,指标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件的要求,可编制预留规模使用审批表。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编制预留规模落实审批表,在项目范围内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审批表》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涉及4个落实地块,总面积51.4798公顷,位于织篢镇、塘口镇。现状为农用地49.8372公顷,其中涉及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2466公顷;建设用地0.7314公顷;未利用地0.911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阳西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1.4798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51.4798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51.479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6月30日。
附件:阳西县落实地块土地规划图(落实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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