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07年5月31日上午11时在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对地块编号为P24-06-0092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二、该地块内必须建四星级或四星级以上商务酒店一间,酒店用地面积必须在25亩—50亩之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9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确定酒店实际用地面积及具体位置,并报送规划部门审定。
成交后,商住和商业(酒店)用地分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竞得人必须在领取上述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2年内,酒店和商住项目严格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方案动工施工,并于领取上述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5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应预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必须于2007年5月29日下午5:00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四、上述拍卖地块的竞得人应将成交总地价款按如下办法支付:头部期付款时间在成交之日起20天内付地价款的40%(含履约保证金结转地价款);第二期付款时间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再付地价款的40%;第三期付款时间在成交之日起90日内付清剩余地价款。
该地块公开出让所需税费负担方式:包括出让契税(成交价3%)、出让业务费(成交价2%)由竞得人全部负责,并与第三期地价款同时付清。
五、土地交付时间: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该地块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在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后20天内,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清拆地上附着物(临时建筑)将该地块交付竞得人使用,清拆所发生费用由沙溪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
查询地址:中山市石岐兴中道2号或中山市沙溪镇逸丽商城B5卡。
此外,公司在广珠轻轨中山站购置了数千亩土地,公司的地皮已增值数十亿元。并且随着2008年广珠轻轨通车后,中山站正处于珠三角重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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