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推行工业厂房预售 利弊莫衷一是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就《中山市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提出,中山市未来发展工业地产的方向是“生产性服务型工业地产项目及产业型工业地产项目”,将按照“镇区规划申请、部门联合评审、规范报建审批、严格批后监管”的方式管理工业地产。
《办法》还首次提出,将对市内的工业厂房实行预售制,预售的比例设置为不超过70%。
事实上,不止中山,包括武汉、西安、重庆以及东莞在内的许多城市都对工业厂房申请预售许可证做出了相关规定。
重庆市在2010年便启动了《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开展办理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规定,对能够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工业标准厂房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并明确指出重庆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能参照《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操作规程》来核发重庆市工业标准厂房预售许可证,以此推进重庆工业地产市场的发展。
而东莞则在《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改造项目能够按照现行商品房项目申领预售许可证的要求,申请办理工业生产使用部分的预售许可证。
武汉动力联行董事长梁春认为,工业厂房推行预售制不仅能促进快速销售,还能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这是顺应市场大势所做出的应对。
“工业厂房推行预售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梁春表示,由于工业厂房的销售对象是企业,而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个性化需求,推行工业厂房预售制使企业客户能够从规划、建设环节就参与到园区的发展中来。
但联东集团副总裁王东升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对于标准化的工业厂房,推行预售制并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定制化厂房不能提前收费,又难以保证企业会“收货”,因此推行预售制会有一定的难度。
王东升补充道,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必须明晰工业厂房的销售对象是企业,并且做好做足审批工作才能批准入驻,“只发预售证,缺乏监管的话,实际上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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