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印发共性产业园工作指引助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月18日,记者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落实中山市“十四五”规划发展任务,推动产业配套环保设施集中规划和建设、共性污染物集中治理,助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共性产业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
《指引》表示,共性产业园的建设旨在引导中山市工业产污工序集聚发展,集中规划、集中治污、集中管理,服务《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平台的建设,为中山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减污降碳提供支持。
引导工业产污工序集中规划、集中治污、集中管理
“共性产业园”指的是通过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生产加工或某一特定环节聚集,实现集中生产、集中设计或集中处理,同时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蕞终实现产业聚集发展,形成产业生态圈。
《指引》对共性产业园的选址布局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各镇街在选址产业园时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在环境空气一类区,同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敏感点等。以排放废气(如喷漆、发泡、酸洗等)为主要特征的共性产业园,不宜规划在上述敏感点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指引》还对共性产业园建设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准入、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园区的空间布局推荐采取“核心区-缓冲区-拓展区-辐射区”方式。核心区集聚污染较重的工序,实施集中治污;在基础设施的完善上,鼓励共性产业园规划建设去工业化的多层工业厂房,蕞大限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园区应建立环保准入负面清单,严控入园企业门槛。园区引入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名录规定的“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等。
鼓励将共性产业园作为高质量发展抓手
《指引》提出,鼓励共性产业园申报“中山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点工业项目”“重大项目”、申请省级及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同时镇街政府可将共性产业园作为推动本地区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共性产业园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土地、税收、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指引》还鼓励金融机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共性产业园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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